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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將房子贈送給你,「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來源:鼎泰財務 時間:2019-07-27 09:27:05瀏覽次數:1231次
如果你的父母將房子贈送給你,你「需不需要繳個人所得稅」?
如果你的朋友也免費送你一套房子,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不管是您父母還是你朋友免費獲贈的房產都屬于個人所得。但是,哪些需要繳稅?如何繳稅?需要繳多少個人所得稅?
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一份公告,說明了這些問題。
6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
其中,對于房產的無償贈送,《公告》指出: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為“偶然所得”,繳納20%稅率。
舉例:以一套面積100平米,價值200萬的房屋為例,無償贈與和買賣兩種方式,哪種繳納的稅費更少?
如果是買賣,購買方主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繳納比例為1.5%);印花稅(購房支出費用的0.05%)。這兩個主要稅種,買方需繳納31000元;
如果是贈與,受贈方要繳納40萬元的個人所得稅。
以下情形,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也就是說,依法繼承房產,或者父母將房產送給子女,子女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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